南京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告产业 发展资金的通知

浏览量:799  发布人:算好账  发布时间:2018-06-20 10:00:51





文章来源: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整理编辑:算好账

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南京市财政局

宁工商广〔2018〕6号


南京市工商局 南京市财政局

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告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


各区、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、财政局,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、财政局:

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快速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广告产业政策的要求,现就申报2018年广告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如下。

一、资金申请条件

1.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从事广告业的企业和机构。

2.项目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我市依法纳税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会计核算规范,财务状况良好,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。

二、资金支持方向

广告龙头企业培育及广告产业创新,广告人才培养基地,推动广告发展重点项目和活动等。

三、补贴标准

1.广告企业资质奖。对2017年度被中国广告协会认定为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、Ⅱ、Ⅲ资质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、5万元、2万元。

2.广告十强企业奖。对2017年度经营额及纳税额综合指标居南京市前十位的广告企业、大众传媒奖励5万元。

3.广告产业创新奖。对当年企业建设经专家评审认定的广告产品、新媒体交易等创新成果和技术项目,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。

4.对企业当年获得广告创意金奖(1个)、银奖(2个)、铜奖(3个)的分别给予10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

企业创意金奖、银奖、铜奖由企业在国际、国内获奖情况综合打分评定。

5.对广告人才培养、推动公益广告发展重点项目和活动等给予适当补助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由项目单位向高新、经济开发区分局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区(开发区)财政局提出申请,由高新、经济开发区分局、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区(开发区)财政局审核后,报市工商局、财政局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1.资金申报报告;

2.相关资质、获奖证书复印件;

3.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。

六、审批拨付

市工商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论证后,下达资金使用计划。

七、申报时间

各区、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,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,各区(开发区)财政局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分别报市工商局、财政局。




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

2018年4月3日

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 2018年4月4日印发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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